2005-12-08
新浪接到信产部的紧急通知,在此提醒尚未补办备案手续的网站主办者,没有依法履行备案义务的中小网站,务必在12月13日前,集中向备案管理系统报备相关信息,履行法定的备案义务。逾期未备案的网站将被强制关闭
(备案网址是 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 ) 新浪企业服务
谢谢!
客服电话:4008812813 客服邮箱:kf@sina.net 新浪企业邮箱 2005-12-05